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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搞权钱交易,惠州一官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曾任多个部门一把手
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陈伟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伟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伟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伟良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伟良简历
陈伟良,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广东东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共青团惠州市委副书记;惠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局长;惠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龙门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
来源:惠州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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